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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學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丟失或信息有誤處理辦法

  • 發(fā)布時間: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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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學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丟失或信息有誤處理辦法,  自2019年10月份自學考試開始,考生須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系統(tǒng)”(www.zhaokao.net)中自行打印《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具體辦法

自2024年10月份自學考試開始,考生須在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系統(tǒng) (www.zhaokao.net)中自行打印《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 準考證 )(具體辦法參見 準考證打印及個人信息修改申請使用說明 )。

準考證丟失(含磁卡式準考證)或損壞后,均須從網(wǎng)上自行打印準考證,原磁卡式準考證不再補發(fā)。

考生如發(fā)現(xiàn) 姓名 、 身份證號 、 照片 、 性別 、 出生年月 等個人信息錯誤的,應在考試前5天起到考試結束后(考試期間正常辦理),按照 準考證打印及個人信息修改申請使用說明 中的要求在網(wǎng)上完成申請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所屬區(qū)自考辦辦理信息修改確認手續(xù)。

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紙質(zhì)準考證或磁卡式準考證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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