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享受照顧錄取政策的辦理指南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24〕12號,以下簡稱《省廳成招通知》)以及《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艱苦行業(yè)和校企合作改革項目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成〔2024〕8號,以下簡稱《改革項目試點通知》)的精神,為方便申請享受免試生、加分投檔照顧政策及改革項目政策的考生辦理相關手續(xù),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請第二學歷免試
按照《省廳成招通知》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免試生照顧政策)第8條規(guī)定,申請第二學歷免試的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項:
1.凡是通過相關學歷審核的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含提供學歷認證證書者),允許其申請專升本、高起專層次免試;凡是通過相關學歷審核的??飘厴I(yè)生(含提供學歷認證證書者),僅允許其申請高起專免試。未通過學歷審核的考生(含在報名確認時暫未能提供學歷認證證書者),不能報名二學歷免試。
學歷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自動審核的,無需攜帶證明材料;未通過的,報名確認時,應攜帶學歷認證證書(原件),供報名確認點查驗。
2.申請藝術、體育、烹飪、旅游管理等術科專業(yè)免試的,還應參加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加試,加試合格的,方可免試入學。
3.申請醫(yī)學類專業(yè)免試的,還應滿足醫(yī)學類報考條件。報名確認時,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供報名確認點查驗。
二、申請享受25歲以上照顧政策
按照《省廳成招通知》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第2條第(4)款規(guī)定,申請享受25周歲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無需單獨辦理,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jù)出生日期判定是否享受本項照顧政策。
三、需要主管部門審核方可申請享受的照顧政策
按照《省廳成招通知》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免試生照顧政策)第2、4條規(guī)定和第二款(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第3條第(1)款規(guī)定,擬申請如下項目的考生,須填寫《2024年江蘇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試照顧錄取申請表》或者《2024年江蘇省成人高校招生加分照顧錄取申請表》(申請表樣式可于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下載)并經主管部門簽署審核意見。報名確認時,攜帶簽署意見后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供報名確認點查驗。具體項目和主管部門如下:
1.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體育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
2.烈士子女、烈士配偶,須經市級民政局審核;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須經市級“僑務辦公室”審核;
4.臺灣省籍,須經市級“臺灣事務辦公室”審核。
四、其他需提供證明材料方可申請享受的照顧政策
按照《省廳成招通知》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申請享受其他照顧政策的考生,報名確認時,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供報名確認點查驗。具體如下:
1.申請免試生照顧錄取政策第1條的考生,應攜帶獲獎證書。
2.申請免試生照顧錄取政策第2條(運動項目獲獎者)的考生,應攜帶國家體育總局監(jiān)制并經省體育局審核的《優(yōu)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
3.申請免試生照顧錄取政策第5條的考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士兵須攜帶“退役證”;“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應攜帶省組織部門頒發(fā)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三支一扶”人員應攜帶省人事部門頒發(fā)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人員須攜帶省團委頒發(fā)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人員須攜帶省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4.申請免試生照顧錄取政策第4條(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須攜帶個人立功證明。
5.申請免試生照顧錄取政策第6條或第7條的考生,須攜帶獲獎證書。
6.申請享受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第1條或第2條第(2)款的考生,須攜帶《革命軍人殘疾證》或由各市、縣(市、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
7.申請享受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第2條第(1)款或第3條第(3)款(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考生,須攜帶獲獎證書。
8.申請享受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第3條第(2)款的考生,須攜帶工作證件。
9.申請享受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第3條第(3)款(聚居少數(shù)民族)或第4條的考生,須攜帶居民身份證。
五、其他
參加改革項目試點院校招收考生,其享受政策的相關手續(xù)由各成人高校統(tǒng)一至省教育考試院辦理。
所有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均將通過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