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照顧錄取政策
(一)免試生照顧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經本人申請,成人高校同意,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可免試入學。
1.“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國務院各部委、省級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獲得者。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須出具國家體育總局監(jiān)制并經省體育局審核的《優(yōu)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一級運動員獲得者(須經省體育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
3.普通高職(??疲┊厴I(yè)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士兵;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且戶口或工作單位在本省的人員。
4.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人民警察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者;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5.省級(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優(yōu)秀獎獲得者,高職考生可申請免試入學專升本;中職考生可申請免試入學高起專。考生所報專業(yè)類別應與獲獎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6.在普通高職(???、五年一貫制高職學校獲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員、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等稱號的畢業(yè)生,可免試入學專升本。在中等職業(yè)教育學校獲省級及以上三創(chuàng)優(yōu)秀學生、三創(chuàng)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稱號的畢業(yè)生,可免試入學高起專。
7.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憑,報考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學歷者,可免試入學專升本;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文憑,報考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學歷者,可免試入學高起專。
(二) 加分投檔照顧政策
1.25周歲以上〔1987年8月31日前(含1987年8月31日)出生者〕,生活能夠自理,且不影響本人所報專業(yè)學習的殘疾人,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1)地(市)級人民政府、各?。ㄗ灾螀^(qū)、直轄市)廳、局系統(tǒng)及國家特大型企業(yè)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25周歲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含1987年9月1日)出生者〕,生活能夠自理,且不影響本人所報專業(yè)學習的殘疾人。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2)現(xiàn)役、退役的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人民警察。
(3)邊疆、山區(qū)、牧區(qū)和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yè)三線企業(yè)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yè)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4)25周歲以上〔1987年8月31日之前(含1987年8月31日)出生者〕。
4.散居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錄取時可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兩項及以上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照顧分數(shù)不累計,只取加分較高的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