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1年1月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11月13日至30日,現(xiàn)場報名時間為2010年11月24日至30日,考試時間為2011年1月8日至9日。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考試。根據(jù)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教育部《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工作細則》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工作,嚴格考務管理,維護考試秩序,從源頭上消除考試安全的各種隱患,確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公平公正,現(xiàn)就自學考試報名工作有關規(guī)定公告如下:
1、考生報名實行屬地管理。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網(wǎng)上報名兩種辦法進行。即各類高校在籍考生在本校進行集體報名,社會考生個人在網(wǎng)上報名或到縣(市、區(qū))招考辦現(xiàn)場報名。
2、我省自學考試報名點為:各縣(市、區(qū))招考辦和經(jīng)省、市教育考試機構批準設立報名點的各類高校(含民辦高校、民辦教育機構)。凡是沒有經(jīng)過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的社會助學組織(含各種培訓機構、書店等)一律沒有資格接收考生報名。目前社會上散布的 自考包過 等虛假廣告屬非法欺詐行為,敬請廣大考生特別留意,自覺到省、市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自考報名點報考,以免上當受騙。
3、我省已在自考報考系統(tǒng)中設置了考生報考限制措施,對條件不符者報考時自動彈出限制報考信息。請考生自覺到所屬地縣(市、區(qū))招考辦、高校報名點報考。對今年10月自考中的288名代考和制作假證的違紀考生已作出停考3年的處理決定。
4、各類高校(含批準設考點的民辦教育機構)報名點只能接納本校在籍學生報名,不得接納外??忌吧鐣忌鷪竺?。凡查實高校報名點不按規(guī)定報考要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或撤銷考點的處罰。對已接納的外校考生和社會考生在上報到設區(qū)市招考辦時,經(jīng)查核后一律調整到社會考生集中的中學考點參加考試。
5、任何高校(含批準的民辦教育機構)報名點、縣(市、區(qū))招考辦不得接收外省考生有組織的集體報考,不得接納任何中介組織、個人、培訓機構、書店等組織的考生考名。如違反規(guī)定接納報名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自學考試有關考務管理規(guī)定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本省社會考生原則上在當?shù)乜h(市、區(qū))招考辦報考。原各高校招收全日制自考助學班的學生因退學、助學期滿等原因離開學校的可視為社會考生,到縣(市、區(qū))招考辦現(xiàn)場報名或網(wǎng)上報名。如考生因工作在異地,需要回考籍所在地參加自學考試,可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工作單位證明原件到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招考辦現(xiàn)場報考。外省轉入考生報考時,由考生本人提供轉考相關證明、身份證(第二代)等材料,到縣(市、區(qū))招考辦驗審后,方可辦理準考證和報考手續(xù)。凡是外省高?;騿挝灰驅嵙暬蚬ぷ餍枰轿沂罂嫉?,除了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單位介紹信等相關證明外,還需提供轉出省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借考證明方能報考。
7、從2011年1月開始,新考生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新考生注冊準考證號碼必須與身份證(第二代)號碼捆綁,形成對應關系,建立唯一的準考證號考籍信息;老考生中原有兩個(或以上)準考證的此次報名選擇其中一個作為今后報考的唯一準考證,今后不得再申辦新準考證號報考,原其他準考證成績將進行匹配歸整到一個準考證號上入考籍庫,考生遺失準考證只能以唯一的準考證號進行補辦。
8、各報名點要進一步防范利用假身份證報考現(xiàn)象,每個報名點必須添置和使用 身份證鑒別儀器 ,在報名時進行身份證真?zhèn)舞b別。從2011年1月開始,每場考試都必須對考生的身份證進行鑒別檢測。
9、本次報考的新生一律使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標準的新準考證。從2011年4月開始,全部考生換發(fā)新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標準的準考證。
10、根據(jù)教育部《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考點由省、市考試機構確定。報名結束后,各設區(qū)市招考辦負責本市報考信息的后期處理,采取分類劃片,相對集中,隨機編排,統(tǒng)一組織考試??忌谝?guī)定的時間從網(wǎng)上下載參加考試的科考證,按分配的考點、考場及時赴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