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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新疆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 發(fā)布時間: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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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新疆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各地(州、市)教育局自考辦,各主考院校自考辦:  為做好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以下簡稱兩學考試)的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報名方式  (一

各地(州、市)教育局自考辦,各主考院校自考辦:

為做好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教師資格認定 教育學、心理學 課程考試(以下簡稱兩學考試)的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報名方式

(一)自學考試及 兩學 考試

1.2024年4月自學考試及 兩學 考試的報名方式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方式進行。

注意:因條件受限無法進行網上報名,前往當地考辦現場報名的考生,由當地考辦工作人員提供網上報名條件,并指導考生在網上報名,不得設立本地數據庫進行報名。

2.報考 護理學、公安管理、監(jiān)所管理 專業(yè)的考生,由各地(州、市)自考辦進行相應資格審核后以傳統(tǒng)方式手工報名。

(二)雙語教育專業(yè)

1.提升學歷的三門課程考試由承擔雙語培訓任務院校所在地考辦負責人工報名及收費,并統(tǒng)一編排,組織實施考試。

2.教學技能考核須單獨建庫報名,各地考辦負責人工報名及收費??荚噷嵤┯芍骺荚盒>唧w負責,考試時間由主考院校確定后報我辦備案,教學技能考核結束后,由主考院校向我辦上報考核成績。

3.烏魯木齊地區(qū)的考生由培訓院校統(tǒng)一報名,并匯總到新疆師范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已完成雙語培訓返回的未畢業(yè)考生,由原培訓院校負責報名,區(qū)考辦統(tǒng)一安排就近考試。

(三)農村行政管理專業(yè)

烏魯木齊地區(qū)的考生由培訓學校負責統(tǒng)一報名,并匯總到烏魯木齊市考試中心安排考試。已分配到南疆四地州的未畢業(yè)考生,由喀什、和田、阿克蘇地區(qū)考辦負責報名、組織考試。

二、報名時間(以下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2024年1月5日10:00至1月25日20:00

第二階段:2024年3月1日10:00至3月10日20:00

注意:自學考試新生及 教育學、心理學 課程考試考生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到2024年3月5日20:00

2.現場確認時間

2024年3月8日至10日(具體時間各地區(qū)自考辦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

三、數據下發(fā)及上報

1.網上報考新生數據將于3月8日前通過FTP下發(fā),請各地區(qū)考辦自行下載,安排現場確認。

2.網上報考老生數據將于3月12日通過FTP下發(fā),請各地區(qū)考辦自行下載并編排考場。

3.各地區(qū)須于3月15日前,通過FTP上報考生編排數據,同時上報試卷申報表,自學考試和 教育學、心理學 課程考試試卷申報規(guī)格統(tǒng)一為25份、10份、5份三種規(guī)格。

四、考試費用上繳

1.開通網上集體繳費的地區(qū)務必于3月10日18:00前將收繳的考試費通過網上銀行上繳當地財政。

2.各地區(qū)須于3月11日前與各地教育局財務部門進行網報數據對賬。

3.各地區(qū)考辦請于4月10日前將本地區(qū)下半年各項考試費(包括網報考試費用)交自治區(qū)自考辦。

戶名:自治區(qū)財政廳國庫處(區(qū)自考辦)

賬號:651100851012024000754

開戶行:交行烏市分行二道橋支行。

五、其他事宜

1.各地區(qū)自考辦須在1月5日前及時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領取電子票據。

2.網上報名期間,各地區(qū)自考辦須安排專人值班,負責向考生解答網上報名相關問題。

3.??紝I(yè)報名要求請根據《2024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請各地區(qū)考辦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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